臺南地方法院舊院舍導覽志工培訓
壹、培訓目的:
招募關心台灣文化發展與推動文化資產之保護,並弘揚法治精神及增進國民法律教育專業,協助「籌設司法博物館」之導覽工作。訂於92年11月15、16、22、23、29日等五日辦理「臺南地方法院舊院舍導覽志工培訓」計畫。
貳、招募辦法:
(一)舊院舍導覽志工之遴任,應具備左列條件(經面試合格,完成教育訓練後錄用):
1.身體健朗,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與能力者。
2.曾參加相關文化資產解說員培訓之證明書,且通曉國、台語或其他方言之一(具外語能力者優先遴任),言辭表達生動清晰者。
3.對於古蹟維護、推廣法治教育有濃厚興趣,或曾經常出入舊院舍,對之有濃厚感情者。
4.能提供時間,配合本院排定之服務時段者。
(二)訓練:本院遴選之舊院舍導覽志工,須接受基礎教育、專業教育課程訓練(無故不參加訓練或未完成訓練者,不予錄用):基礎教育訓練:十二小時。(詳如課程表,若能提出證明曾受基礎教育訓練者,則可免訓。)專業教育訓練:二十四小時,並參加導覽實習訓練:一次大型活動之導覽(九十二年度預定為司法人體驗營為實習導覽之活動),二次固定假日時段共六小時之導覽。
參、報名時間:自10月29日至11月13日止
肆、報名地點:1.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台南市健康路3段308號一樓聯合服務中心9號櫃台,
週一至週五 8:00 ~17:00,電話:06-2956285)
2.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 (台南市永福路二段219號2樓,
週一至週五10:00~18:00,電話:06-2206799)
指導單位:司法院
主辦單位:臺灣高等法院、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執行單位: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司法博物館催生小組、台南市文化資產保護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