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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y - 公共社群 | 2009-08-01 | 點閱數: 51

 

台南人‧百年老照片   水交社(空軍宿舍)社區老照片調查出版進度 
  • 8/01(四)工作會議  10:00於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舉行

◎討論內容/1. 8/06 拜訪興中里里長王安國,確認老照片收集初步工作方式

            2. 水交社之沿革(水兵交誼?)能否找到合適的人,給予說明。

            3. 製作水交社老照片田調工作證,方便工作人員與社區居民接觸,以利進行田調。

            4. 進行田調工作時,可搭配之紀錄工作:錄音、拍攝受訪者。

            5. 收集之老照片翻拍工作,直接於受訪者處進行,或經受訪者同意,帶回翻拍。

            6. 翻拍老照片同時需拍:數位+黑白負片+幻燈片,照片背面如有說明亦需翻拍。

            7. 請老照片提供者簽寫同意書,同意書內容需註明「所提供的資料,供作財團法人

              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台南人‧百年老照片資料庫建檔用,日後供作研究、出版用,             

              出版售書所得悉數捐作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台南人‧百年老照片資料整理

              工作基金,專款專用。」

            8. 針對所有老照片之建檔:力求老照片資料正確性,視情況加註解(如歷史變遷),

              並備份。

  • 8/06(二)10:00  拜訪興中里里長王安國,確認老照片收集初步工作方式
  • 討論內容/1. 探訪或尋找曾經或仍居住在水交社或與其有地緣關係的相關知名人士,如顏長

               壽、李天宇、顏行遠、趙樹海、陶松林、樓(?)、韓明哲或飛虎隊隊員(歸亞

               蕾夫)……等,以突顯水交社之重要性,藉機加強水交社予人之印象。(注:以

               上所提人名待確定)

            2. 老照片收集初步工作方式:由基金會編排好尋找水交社老照片之文宣,交由王里

              長分發至各戶,請居民提供家中老照片,集中交由王里長處。

            3. 日後於水交社作田調時,可於固定據點,如活動中心作訪談工作,長期下來亦讓              

               居民意識到該工作之進行。

            4. 10 / 26.27 為水交社眷村美食節,可藉機將收集到的老照片作展示,以期收集到更

               多相關老照片。

            5. 訂於9 / 04(三)上午開會。

  • 備註
  • 8/13  台南師院社會科教育系喻麗華教授,送來其所寫:

       2001年高雄研究學術研討會  〈綜論台灣移民社會中『眷村』聚落的探討〉」,

        將轉交詹大哥及冠州各一份,以做參考。

  • 原定8/15 的工作會議,因需待水交社老照片初步收集方得進行,故取消。
  • 原定8/29 的工作會議,改為 9/04 舉行。

 

 

 

 Re: 台南市水交社發現全台出土最大規模的明清時期古墓群 說明


這個墓群看起來規模應該更大,相當駭人,台灣對於埋藏文物的保留是相當沒有法源依據的,
不過我認為還有一個嚴重的問題是,如果保留了,入住該地的人的願意與傳統的心裡聯想,
我要與墳墓堆住在一起?這是一個更棘手的議題。
所以我私下的建議是先下手操作,讓未來能入住的人發出傳統的聲音,沒人要住在墳墓邊,
這裡不能蓋住宅,因為沒人敢住......
迫使市府改變原先的都市計畫,當然這很難,但看起來也許是可以的路,
這是文化保存的社會運動,要用社會運動的方法處理,尤其是面對法令基礎薄弱的埋藏文化財,
傳統的文化保存方式與說詞撼動不了政府。
http://www.wretch.cc/blog/cliquer/17768405
這個網址的照片是我現在住的地方,裡頭有我家旁邊住宅蓋以前的考古試挖掘的照片,
另外要開一條戰線就是萬一古幕群保存不成也要換來市議會通過「台南市文化敏感區建設條例」
將台南市依文化敏感區域分級分區,
強迫性的考古試挖掘的開發探勘工作(在設計發照施工前),並連帶出土後的開發設計規範等,
這是一個必要的思考方向。

建龍,SPAIN, Toledo
 

 

 

陳 情 書

民國98年5月 日於台南市水交社

信箱:70499台南郵政第973號信箱

聯絡人 : 姚蓬麟  0937-666798 

受文者:台南市議會

(委請蔡淑惠市議員轉達陳情書)

       

主旨:為保存眷村文物及明清時期古墓群文物,請台南市政府儘速設立「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俾利爭取本園區入選為國防部補助眷村文化保存園區,請查照。

說明:

  • 台南市政府於93年6月3日公告「原水交社宿舍群暨文化景觀」為台南市市定古蹟 (南市文維字第09318509240號)。
  • 台南市政府都市計畫處於94年10月14日公告「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細部都市計畫說明書 (南市都計字第09416552050號)。
  • 水交社眷村(含空軍志開新村、實踐四村及陸軍明德新村等)均按國防部規定,完成眷村改建(遷購本市大林新城等國宅),據悉該土地已移交台南市政府。台南市政府依照「水交社都市更新計畫」,對水交社現正執行整平基地埋設管線,並開始招標出售該區土地 (已成交新台幣2億餘元) 。
  • 98年1月施工中的「水交社重劃區工程」,陸續挖掘到明清時期古墓群及文物,市府業請中央研究院及南藝大考古團隊進駐搶救。
  • 設立眷村文化園區所需經費,應由標售水交社眷村土地款中,提撥部分經費,回饋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供推動保存眷村文化之用。
  • 立法院96年11月21日三讀通過﹔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修正,將眷村文化保存納入眷改政策,並由國防部在北、中、南、東、離島等地區,選擇一到二處的眷村文化保存園區,日後將補助眷村改建基金,用以支應眷村文化保存,相關實施細則將於近期公佈。
  • 請 貴會促請市府積極儘速成立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俾利向國防部爭取,將「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列入為眷改基金補助標的。

正本:台南市議會

副本:陳情單位暨代表

陳情人:水交社文化工作室負責人   喻麗華

空軍台南志開新村自治會長 孫桂熹

空軍台南實踐四村自治會長 宋世英

台南市南區明德里里長     陳瑞華

台南市南區荔宅里里長     張  英

台南市志開國小校長       蕭瓊瑤

                  (另其他陳情代表詳如續頁)

眷村文化工作者暨水交社住戶代表:

  1. 水交社文化工作室執行長  姚蓬麟
  2. 水交社文化工作室執行秘書 朱戎梅
  3. 大員文化觀光協會理事長   許燕蓁
  4. 文化資產保護協會理事長    
  5. 外省台灣人協會秘書長     黃洛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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