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內容/1. 8/06 拜訪興中里里長王安國,確認老照片收集初步工作方式
2. 水交社之沿革(水兵交誼?)能否找到合適的人,給予說明。
3. 製作水交社老照片田調工作證,方便工作人員與社區居民接觸,以利進行田調。
4. 進行田調工作時,可搭配之紀錄工作:錄音、拍攝受訪者。
5. 收集之老照片翻拍工作,直接於受訪者處進行,或經受訪者同意,帶回翻拍。
6. 翻拍老照片同時需拍:數位+黑白負片+幻燈片,照片背面如有說明亦需翻拍。
7. 請老照片提供者簽寫同意書,同意書內容需註明「所提供的資料,供作財團法人
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台南人‧百年老照片資料庫建檔用,日後供作研究、出版用,
出版售書所得悉數捐作財團法人台南市文化基金會 台南人‧百年老照片資料整理
工作基金,專款專用。」
8. 針對所有老照片之建檔:力求老照片資料正確性,視情況加註解(如歷史變遷),
並備份。
壽、李天宇、顏行遠、趙樹海、陶松林、樓(?)、韓明哲或飛虎隊隊員(歸亞
蕾夫)……等,以突顯水交社之重要性,藉機加強水交社予人之印象。(注:以
上所提人名待確定)
2. 老照片收集初步工作方式:由基金會編排好尋找水交社老照片之文宣,交由王里
長分發至各戶,請居民提供家中老照片,集中交由王里長處。
3. 日後於水交社作田調時,可於固定據點,如活動中心作訪談工作,長期下來亦讓
居民意識到該工作之進行。
4. 10 / 26.27 為水交社眷村美食節,可藉機將收集到的老照片作展示,以期收集到更
多相關老照片。
5. 訂於9 / 04(三)上午開會。
「2001年高雄研究學術研討會 〈綜論台灣移民社會中『眷村』聚落的探討〉」,
將轉交詹大哥及冠州各一份,以做參考。
這個墓群看起來規模應該更大,相當駭人,台灣對於埋藏文物的保留是相當沒有法源依據的,
不過我認為還有一個嚴重的問題是,如果保留了,入住該地的人的願意與傳統的心裡聯想,
我要與墳墓堆住在一起?這是一個更棘手的議題。
所以我私下的建議是先下手操作,讓未來能入住的人發出傳統的聲音,沒人要住在墳墓邊,
這裡不能蓋住宅,因為沒人敢住......
迫使市府改變原先的都市計畫,當然這很難,但看起來也許是可以的路,
這是文化保存的社會運動,要用社會運動的方法處理,尤其是面對法令基礎薄弱的埋藏文化財,
傳統的文化保存方式與說詞撼動不了政府。
http://www.wretch.cc/blog/cliquer/17768405
這個網址的照片是我現在住的地方,裡頭有我家旁邊住宅蓋以前的考古試挖掘的照片,
另外要開一條戰線就是萬一古幕群保存不成也要換來市議會通過「台南市文化敏感區建設條例」
將台南市依文化敏感區域分級分區,
強迫性的考古試挖掘的開發探勘工作(在設計發照施工前),並連帶出土後的開發設計規範等,
這是一個必要的思考方向。
建龍,SPAIN, Toledo
民國98年5月 日於台南市水交社
信箱:70499台南郵政第973號信箱
聯絡人 : 姚蓬麟 0937-666798
受文者:台南市議會
(委請蔡淑惠市議員轉達陳情書)
主旨:為保存眷村文物及明清時期古墓群文物,請台南市政府儘速設立「水交社(眷村)文化園區」,俾利爭取本園區入選為國防部補助眷村文化保存園區,請查照。
說明:
正本:台南市議會
副本:陳情單位暨代表
陳情人:水交社文化工作室負責人 喻麗華
空軍台南志開新村自治會長 孫桂熹
空軍台南實踐四村自治會長 宋世英
台南市南區明德里里長 陳瑞華
台南市南區荔宅里里長 張 英
台南市志開國小校長 蕭瓊瑤
(另其他陳情代表詳如續頁)
眷村文化工作者暨水交社住戶代表: